【原文】
唐張昌儀爲洛陽令,恃易之權勢,屬官無不允者。鼓聲動,有一人姓薛齎金五十兩,遮而奉之。儀領金,受其狀。至朝堂,付天官侍郎張錫。數日失狀,以問儀。儀曰:「我亦不記得,但姓薛者即與。」錫檢案內姓薛姓者六十餘人,並令與官,其蠹政①也若此。(出《朝野僉載》)
【注釋】
①蠹(dù)政:敗壞朝政。
【翻譯】
唐朝時,張昌儀任洛陽縣令,依仗張易之的權勢,手下的屬官們沒有不順從他的。一次,驚堂鼓響,一個姓薛的人帶著五十兩黃金,遮著偷偷送給他。張昌儀拿了黃金,接了他的狀紙。回到京城,他把狀紙交付天官侍郎張錫。幾天後,狀子丟了,張錫問張昌儀這個狀子是誰的,張昌儀說:「我也不記得,凡是姓薛的,就都送上去。」張錫檢查案卷,姓薛的有六十多個,就都送了上去。他們都像這樣來敗壞朝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