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[經]
三年春〔1〕,王正月,公如晉,至河乃復。
二月辛卯,邾子穿卒。
夏四月。
秋,葬邾莊公。
冬,仲孫何忌及邾子盟於拔〔2〕。
【注釋】
〔1〕三年:公元前507年。
〔2〕邾子:邾隱公。
拔:不詳。傳作郯。或雲即今山東郯城縣。
【原文】
[傳]
三年春二月辛卯,邾子在門台〔1〕,臨廷〔2〕。閽以瓶水沃廷。邾子望見之,怒。閽曰:「夷射姑旋焉〔3〕。」命執之。弗得,滋怒,自投於牀,廢於爐炭〔4〕,爛,遂卒。先葬以車五乘,殉五人。莊公卞急而好潔,故及是。
【注釋】
〔1〕門台:相當於今之門樓。
〔2〕廷:外廷。
〔3〕旋:便溺。
〔4〕廢:墮。
【原文】
秋九月,鮮虞人敗晉師於平中〔1〕,獲晉觀虎,恃其勇也。
冬,盟於郯,修邾好也。
【注釋】
〔1〕平中:具體所在不詳,當在今河北唐縣附近。
【原文】
蔡昭侯爲兩佩與兩裘,以如楚,獻一佩一裘於昭王。昭王服之,以享蔡侯。蔡侯亦服其一。子常欲之〔1〕,弗與。三年止之。唐成公如楚〔2〕,有兩肅爽馬〔3〕,子常欲之,弗與,亦三年止之。唐人或相與謀,請代先從者,許之。飲先從者酒,醉之,竊馬而獻之子常。子常歸唐侯。自拘於司敗〔4〕,曰:「君以弄馬之故〔5〕,隱君身〔6〕,棄國家,羣臣請相夫人以償馬〔7〕,必如之。」唐侯曰:「寡人之過也,二三子無辱。」皆賞之。蔡人聞之,固請而獻佩於子常。子常朝,見蔡侯之徒,命有司曰:「蔡君之久也,官不共也〔8〕。明日,禮不畢,將死。」蔡侯歸,及漢,執玉而沉,曰:「余所有濟漢而南者,有若大川!」蔡侯如晉,以其子元與其大夫之子爲質焉,而請伐楚。
【注釋】
〔1〕子常:令尹囊瓦。
〔2〕唐:楚附庸小國,唐惠侯之後,地在今湖北隨縣西北。不久爲昭王所滅。
〔3〕肅爽:良種駿馬,即後人所謂「驌驦」。
〔4〕自拘:竊馬者自拘。司敗:即司寇。
〔5〕弄:玩。
〔6〕隱:諱言拘留。
〔7〕相:助。夫人:養馬者。
〔8〕官:有關官員。不共:謂沒備齊送行的禮品。
【翻譯】
[經]
三年春,周曆正月,昭公去晉國,到了黃河邊就回來。
二月辛卯,邾莊公穿去世。
夏四月。
秋,安葬邾莊公。
冬,仲孫何忌與邾隱公在拔地結盟。
[傳]
三年春二月辛卯,邾莊公在門台上,觀看外廷。看門人用瓶子盛水灑在廷上。邾莊公見了,大怒。看門人說:「夷射姑在這裡小便。」邾莊公命令把夷射姑抓起來。沒抓到,邾莊公更加憤怒,自己從牀上跳下去,倒在爐子裡的炭上,被燙傷潰爛,於是死了。先用五輛車、五個人殉葬。莊公脾氣急躁而有潔癖,所以發生了這樣的事。
秋九月,鮮虞人在平中打敗晉國軍隊,擒獲了晉觀虎,這是因爲他自恃勇敢的緣故。
冬,在郯地結盟,是爲了重修與邾國的友好關係。
蔡昭侯製作了兩件玉佩與兩件皮衣,帶著去楚國,把一件玉佩與一件皮衣送給楚昭王。楚昭王穿著皮衣戴上玉佩,設享禮宴請蔡昭侯。蔡昭侯也穿著另一件皮衣戴著另一玉佩出席宴會。子常想得到皮衣玉佩,蔡昭侯不肯給,子常把蔡昭侯扣留在楚國三年。唐成公去楚國,他有兩匹肅爽馬,子常問他要,他不肯給,子常也把唐成公扣留在楚國三年。唐國人有人相互商議,請求替代先隨成公到楚國的人,成公同意了。這些人到了楚國請先來的人喝酒,把他們灌醉了,偷了馬去獻給子常,子常把唐成公放歸國內。偷馬的人們到司敗那兒請求把自己拘禁起來,說:「君王由於供人玩弄的馬的緣故,匿跡消聲,拋棄了國家。臣下們請求你把我們拘禁起來,以幫助那個養馬人賠償出肅爽馬來,一定要同以前那兩匹馬一樣。」唐成公說:「這是寡人的過錯,各位請不要自我羞辱。」對他們全都進行賞賜。蔡國人聽說了,堅決請求蔡昭侯,把玉佩獻給了子常。子常上朝,見到蔡昭侯手下的人,命令有關官員說:「蔡國國君所以滯留這裡多時,是由於你們這些人沒有備齊送行的禮品。到明天,禮物還沒準備好,就要處死你們。」蔡昭侯回國,到漢水邊,把玉沉進水中,發誓說:「我絕不再渡過漢水到南邊去,這江水爲我作證!」蔡昭侯去晉國,把他的兒子元和大夫的兒子作爲人質,請求出兵攻打楚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