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[經]
六年春〔1〕,葬許僖公。
夏,季孫行父如晉〔2〕。
秋,季孫行父如晉。
八月乙亥,晉侯驩卒。
冬十月,公子遂如晉,葬晉襄公。
晉殺其大夫陽處父。
晉狐射姑出奔狄〔3〕。
閏月,不告月〔4〕,猶朝於廟。
【注釋】
〔1〕六年:公元前621年。
〔2〕季孫行父:季友孫。
〔3〕狐射姑:晉大夫,狐偃子,食邑於賈,字季,故一稱賈季。
〔4〕告月:即告朔,每月以朔日告神,用特羊祭,祭後聽朝(即聽朔),然後祭於諸廟,謂朝廟。
【原文】
[傳]
六年春,晉蒐於夷〔1〕,舍二軍〔2〕。使狐射姑將中軍,趙盾佐之〔3〕。陽處父至自溫,改蒐於董〔4〕,易中軍。陽子,成季之屬也〔5〕,故黨於趙氏,且謂趙盾能,曰:「使能,國之利也。」是以上之。宣子於是乎始爲國政〔6〕,制事典〔7〕,正法罪〔8〕,辟獄刑〔9〕,董逋逃〔10〕,由質要〔11〕,治舊洿〔12〕,本秩禮〔13〕,續常職〔14〕,出滯淹〔15〕。既成,以授大傅陽子與大師賈佗〔16〕,使行諸晉國,以爲常法。
【注釋】
〔1〕夷:見莊公十六年注。
〔2〕舍二軍:僖公三十一年,晉作五軍,今裁減二軍。恢復三軍。
〔3〕趙盾:趙衰子。
〔4〕董:在今山西萬榮縣。一說在聞喜縣東北。
〔5〕成季:趙衰諡號。
〔6〕宣子:趙盾。宣爲諡號。
〔7〕事典:辦事的章程規則。
〔8〕法罪:根據罪之大小設定刑罰,即刑法律令。
〔9〕辟獄刑:清理獄囚、積案。辟,理。
〔10〕董逋逃:督促追捕逃犯。董,督。
〔11〕由:用。質:契約。要:帳目。
〔12〕洿(wū):汙穢,指不便於民、不利於國的弊政。
〔13〕本秩禮:糾正、明確貴賤等級。
〔14〕續常職:有廢闕的官,任賢使能,使恢復往常。
〔15〕出滯淹:薦舉沉淪的賢能,授以官職。
〔16〕賈佗:晉卿,從晉文公出亡羣臣之一。
【原文】
臧文仲以陳、衛之睦也,欲求好於陳。夏,季文子聘於陳,且娶焉。
秦伯任好卒,以子車氏之三子奄息、仲行、鍼虎爲殉,皆秦之良也。國人哀之,爲之賦《黃鳥》〔1〕。君子曰:「秦穆之不爲盟主也宜哉!死而棄民。先王違世〔2〕,猶詒之法,而況奪之善人乎!《詩》曰:『人之雲亡,邦國殄瘁〔3〕。』無善人之謂。若之何奪之?」
【注釋】
〔1〕黃鳥:見《詩·秦風》。
〔2〕違世:離世,去世。
〔3〕所引詩見《詩·大雅·瞻卬》。殄瘁,病。
【原文】
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長〔1〕,是以並建聖哲〔2〕,樹之風聲〔3〕,分之采物〔4〕,著之話言〔5〕,爲之律度,陳之藝極〔6〕,引之表儀〔7〕,予之法制,告之訓典〔8〕,教之防利〔9〕,委之常秩,道之禮則,使無失其土宜〔10〕,衆隸賴之,而後即命。聖王同之。今縱無法以遺後嗣,而又收其良以死,難以在上矣。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復東征也。
【注釋】
〔1〕知命之不長:知道自己不可能長生不老,總有一天會死去。
〔2〕並:普遍。聖哲:賢能的人。
〔3〕風聲:風化聲教。
〔4〕分之采物:分別按品級給予服飾。
〔5〕著:寫在竹帛上。話言:善言。
〔6〕藝極:準則。
〔7〕表儀:表率。
〔8〕訓典:先王之書。
〔9〕防利:限止不正當得利。
〔10〕土宜:因地制宜。
【原文】
秋,季文子將聘於晉,使求遭喪之禮以行〔1〕。其人曰:「將焉用之?」文子曰:「備豫不虞,古之善教也。求而無之,實難。過求何害?」
【注釋】
〔1〕遭喪之禮:遇到喪事所應備的應用物品。據《儀禮》,分爲五等。
【原文】
八月乙亥,晉襄公卒。靈公少,晉人以難故〔1〕,欲立長君。趙孟曰〔2〕:「立公子雍。好善而長,先君愛之〔3〕,且近於秦。秦,舊好也。置善則固,事長則順,立愛則孝,結舊則安。爲難故,故欲立長君,有此四德者,難必抒矣。」賈季曰:「不如立公子樂。辰嬴嬖於二君〔4〕,立其子,民必安之。」趙孟曰:「辰嬴賤,班在九人〔5〕,其子何震之有〔6〕?且爲二嬖〔7〕,淫也。爲先君子,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國,辟也〔8〕。母淫子辟,無威。陳小而遠〔9〕,無援,將何安焉?杜祁以君故〔10〕,讓偪姞而上之,以狄故〔11〕,讓季隗而己次之。故班在四。先君是以愛其子而仕諸秦,爲亞卿焉。秦大而近,足以爲援,母義子愛,足以威民,立之不亦可乎?」使先蔑、士會如秦,逆公子雍。賈季亦使召公子樂於陳,趙孟使殺諸郫〔12〕。賈季怨陽子之易其班也〔13〕,而知其無援於晉也,九月,賈季使續鞫居殺陽處父。書曰:「晉殺其大夫。」侵官也〔14〕。
【注釋】
〔1〕難:患難。晉時有何難,史無記載。
〔2〕趙孟:即趙盾。
〔3〕先君:指晉文公。
〔4〕辰嬴:即晉懷公之妻懷嬴,後嫁文公。
〔5〕班:位次。
〔6〕震:威。
〔7〕二嬖:爲二君所寵。
〔8〕辟:同「僻」,卑陋。
〔9〕陳小而遠:公子樂時在陳國。
〔10〕杜祁:公子雍之母。君:指晉襄公,爲偪姞之子。
〔11〕以狄故:狄爲晉之強鄰。
〔12〕郫:晉邑,在今河南濟源縣西。
〔13〕易其班:撤換他中軍元帥的職務。
〔14〕侵官:逾越了職權。君王已命帥,陽處父改命他人,所以說他「侵官」。
【原文】
冬十月,襄仲如晉,葬襄公。
十一月丙寅,晉殺續簡伯〔1〕。賈季奔狄。宣子使臾駢送其帑〔2〕。夷之蒐,賈季戮臾駢〔3〕,臾駢之人慾盡殺賈氏以報焉。臾駢曰:「不可。吾聞前志有之曰〔4〕『敵惠敵怨,不在後嗣』,忠之道也。夫子禮於賈季,我以其寵報私怨,無乃不可乎?介人之寵〔5〕,非勇也。損怨益仇〔6〕,非知也。以私害公,非忠也。釋此三者〔7〕,何以事夫子?」盡具其帑,與其器用財賄,親帥扞之〔8〕,送致諸竟〔9〕。
【注釋】
〔1〕續簡伯:即續鞫居。
〔2〕帑:同「孥」,妻子。
〔3〕戮:同「辱」。
〔4〕前志:當指以前的志書。
〔5〕介:因。
〔6〕損怨:減少我之怨氣。
〔7〕釋:捨棄。
〔8〕扞:保衛。
〔9〕竟:同「境」。
【原文】
閏月不告朔,非禮也。閏以正時〔1〕,時以作事〔2〕,事以厚生〔3〕,生民之道,於是乎在矣。不告閏朔,棄時政也,何以爲民〔4〕?
【注釋】
〔1〕正時:古人置閏於歲末,彌補差數,校正四時。
〔2〕作事:安排農事。
〔3〕厚生:使生活富足。
〔4〕爲民:治民。
【翻譯】
[經]
六年春,安葬許僖公。
夏,季孫行父去晉國。
秋,季孫行父去晉國。
八月乙亥,晉襄公驩去世。
冬十月,公子遂去晉國,參加晉襄公葬禮。
晉國殺死他們的大夫陽處父。
晉狐射姑逃亡到狄。
閏月,沒舉行告朔儀式,仍然舉行朝廟。
[傳]
六年春,晉國在夷地閱兵,裁減二軍,任命狐射姑率領中軍,趙盾輔佐他。陽處父從溫地來,改在董地閱兵,調換中軍元帥。陽處父是趙衰的部下,所以偏袒趙氏,而且認爲趙盾有才能,說:「任用有才能的人,是國家的利益。」所以提升趙盾爲中軍元帥。趙盾從這時候開始執掌國政,制訂章程規則,修訂刑法律令,清理獄囚積案,督促追捕逃犯,使用契約帳冊,清除舊政弊端,糾正混亂的等級制度,恢復廢除的官職,薦舉任用沉淪的賢人。政令法規制訂後,交給太傅陽處父和太師賈佗,請他們在晉國施行,作爲經常施行的法律。
臧文仲因爲陳、衛二國和睦,想要與陳國友好。夏,季文子到陳國去聘問,並且娶陳女爲妻。
秦穆公任好去世,用子車氏的三個兒子奄息、仲行、鍼虎殉葬,這三人都是秦國的賢良。國內的人哀悼他們,爲他們賦《黃鳥》。君子說:「秦穆公沒有做到盟主是恰當的!他死了後還對人民不利。先代君王去世時,還留下了法則,而何況奪去有利於百姓的好人呢!《詩》說:『賢人的去世,使國家得到傷害。』這是說傷感失去了賢人。失去尚且如此,怎麼還去奪走他們呢?」
古代的帝王明白自己不可能長生不老,所以廣泛選任賢能,爲他們樹立風化聲教,按等級分給他們不同的旌旗服裝,把他們的有益的話著錄成書,爲他們制訂法度,對他們公布準則,設立表率作爲他們的引導,給予規章制度讓他們使用,告訴他們祖先的訓示,教導他們廉政不謀私利,委任他們一定的官職,訓導他們行爲合乎禮儀,讓他們不要違背各地的民俗風物,讓大家都信賴他們,然後才離開世上。這點聖人與先王相同。如今既沒有法則留給後代借鑑,反而又使他們中的賢良殉葬而死,這就難以處在君王的位子上了。君子因此而知道秦國不能夠再向東征伐了。
秋,季文子將去晉國聘問,派人求取遇到喪事所應備的應用物品。那人說:「準備用在什麼地方?」文子說:「準備好應付意外的需要,這是古人的好教訓。一旦要用卻沒有,就陷入困境。備而不用又有什麼妨害?」
八月乙亥,晉襄公去世。靈公幼小,晉國人因爲國家有難,想立年長的人爲國君。趙盾說:「立公子雍。他樂於爲善而又年長,先君文公喜愛他,而且他得到秦國的親近。秦國,是我國的老朋友了。安排善良的人地位便能鞏固,事奉年長的人別人就順服,立先君所愛的人便合乎孝道,結交老朋友國家就安定。因爲國家有難,所以要立年長的人爲國君,他有這四項德行,禍難一定會得到緩解了。」賈季說:「不如立公子樂。辰嬴受到兩個君王的寵愛,立她的兒子,人民一定會安定。」趙孟說:「辰嬴地位卑賤,位子排在第九,她的兒子有什麼威望?並且她被兩個國君寵愛,是淫蕩。作爲先君的兒子,不能夠求得大國庇護而出居小國,這是卑陋。母親淫蕩而兒子卑陋,就沒有威望。陳國小而且離得遠,有事不能援助,怎麼能鞏固地位呢?杜祁因爲國君的緣故,遜讓偪姞而使她位居自己之上;因爲狄人的緣故,遜讓季隗而自己位居其下,所以排名第四。先君因爲這個原因而喜愛她的兒子,讓他出仕秦國,官做到亞卿。秦國大而且離我們近,有事足以救援,母親有道義而兒子得到先君喜愛,足以威臨人民,立他爲君不也是可以的嗎?」派先蔑、士會去秦國,迎接公子雍。賈季也派人到陳國召回公子樂,趙孟派人在郫地把他殺了。賈季怨恨陽處父撤銷他中軍元帥的職務,而且知道他在晉國沒有人援助,九月,賈季派續鞫居殺死了陽處父。《春秋》記載「晉國殺死他們的大夫」不說是賈季,是因爲陽處父逾越了職權。
冬十月,襄仲去晉國,參加晉襄公葬禮。
十一月丙寅,晉國殺死續鞫居。賈季逃亡到狄。宣子派臾駢讓他送去賈季的妻子。在夷地閱兵的時候,賈季曾經侮辱臾駢,臾駢手下的人想把賈家的人全都殺了以報仇。臾駢說:「不可以。我聽說以前的志書上有這樣的話:『對人有恩惠不要指望他的後代償還,對人有仇怨不要向他的後代報復。』這合乎忠誠之道。趙盾對賈季以禮相待,我因爲受到他的寵信而報復私人的仇怨,這恐怕不行吧?憑藉受到人家的寵信而報怨,這不是勇敢。爲宣洩自己的怨氣而增加仇恨,這不是明智。因爲私事妨害公務,這不是忠誠。丟棄了這三者,怎麼事奉趙盾呢?」因此集中了賈季所有的家眷以及器用財貨,親自帶人保衛,送到邊境上。
閏月沒舉行告朔儀式,這是不合乎禮的。閏用來校正四季時辰,四時是安排農業生產的根據,農業生產合時能使人民富足,養活人民的方法,就是在此了。不舉行閏月告朔儀式,是丟棄了施政的時令,怎麼治理人民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