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[經]
三十年春〔1〕,王正月。
夏,次於成〔2〕。
秋七月,齊人降鄣〔3〕。
八月癸亥,葬紀叔姬。
九月庚午朔,日有食之。鼓,用牲於社。
冬,公及齊侯遇於魯濟〔4〕。
齊人伐山戎〔5〕。
【注釋】
〔1〕三十年:公元前664年。
〔2〕成:見桓公六年注。
〔3〕鄣:紀邑,在今江蘇贛榆縣。
〔4〕齊侯:齊桓公。魯濟:濟水流經魯國的一段。
〔5〕山戎:北戎,地在今河北北部。
【原文】
[傳]
三十年春〔1〕,王命虢公討樊皮。夏四月丙辰,虢公入樊,執樊仲皮〔2〕,歸於京師。
【注釋】
〔1〕此節接上年傳。
〔2〕樊仲皮:即樊皮,皮爲名,仲爲排行。
【原文】
楚公子元歸自伐鄭,而處王宮。鬥射師諫〔1〕,則執而梏之〔2〕。秋,申公鬥班殺子元〔3〕,鬥穀於菟爲令尹〔4〕,自毀其家以紓楚國之難〔5〕。
冬,遇於魯濟,謀山戎也,以其病燕故也〔6〕。
【注釋】
〔1〕鬥射師:或謂即鬥廉,或謂是鬥般。
〔2〕梏:銬上手銬。
〔3〕申公:申邑縣尹。楚君自稱王,稱縣尹爲公。
〔4〕鬥穀於菟(wūtú):即令尹子文。
〔5〕毀其家:拿出家中的財物。毀,減少。紓:緩。
〔6〕燕:北燕,召公奭之後,都薊(今北京市)。
【翻譯】
[經]
三十年春,周曆正月。
夏,我軍駐紮在成地。
秋七月,齊國人使鄣地降附。
八月癸亥,安葬紀叔姬。
九月庚午朔,發生日食。擊鼓,用犧牲祭祀社神。
冬,莊公與齊桓公在魯國境內的濟水邊非正式會見。
齊國人攻打山戎。
[傳]
三十年春,周惠王命令虢公討伐樊皮。夏四月丙辰,虢公進入樊地,擒獲了樊皮,帶回京師。
楚公子元從攻打鄭國的戰役回國後,就住在王宮裡。鬥射師勸阻他,他把鬥射師抓起來戴上手銬。秋,申公鬥班殺死子元,鬥穀於菟做了令尹,拿出自己的家產來救濟楚國的睏乏。
冬,在魯國的濟水邊非正式會面,是策劃攻打山戎,因爲山戎危害燕國的緣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