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題解】
東周時,周天子的威望已經很低了。周襄王依靠晉文公的幫助獲得王位,晉文公居然請求自己死後可以享受與天子一樣的葬禮。周襄王心裡明白,如果答應晉文公的請求,那就失了體統,周天子僅有的尊嚴也會丟掉,但他又不敢直接拒絕文公,於是就追述周先王裂土封侯的事跡,說明君臣間應遵守的法度,晉文公終於「受地而還」。
【原文】
晉文公既定襄王於郟[1],王勞之以地,辭,請隧焉[2]。王弗許,曰:「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,規方千里以爲甸服[3],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,以備百姓兆民之用,以待不庭、不虞之患。其餘,以均分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使各有寧宇,以順及天地,無逢其災害,先王豈有賴焉?內官不過九御[4],外官不過九品,足以供給神祇而已[5],豈敢厭縱其耳目心腹以亂百度?亦唯是死生之服物采章,以臨長百姓而輕重布之,王何異之有?」
「今天降禍災於周室,餘一人僅亦守府,又不佞以勤叔父[6],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賞私德,其叔父實應且憎,以非餘一人,餘一人豈敢有愛也?先民有言曰:『改玉改行。』叔父若能光裕大德,更姓改物,以創製天下,自顯庸也[7],而縮取備物以鎮撫百姓。餘一人其流辟於裔土[8],何辭之有與?若猶是姬姓也,尚將列爲公侯,以復先王之職,大物其未可改也。叔父其茂昭明德,物將自至,余敢以私勞變前之大章,以忝天下[9]?其若先王與百姓何?何政令之爲也?若不然,叔父有地而隧焉,余安能知之?」
文公遂不敢請,受地而還。
【注釋】
[1]郟(jiá):邑名,在今河南洛陽附近。
[2]隧:指墓道。
[3]甸服:離王城五百里的區域之內的人服侍天子。
[4]九御:即九嬪。
[5]神祇(qí):指天神和地神。
[6]叔父:天子稱同姓諸侯爲叔父。
[7]庸:功勞。
[8]流辟:流放退避。裔土:邊遠的地方。
[9]忝:玷辱。
【翻譯】
晉文公使周襄王在郟地復位後,襄王賞文公田地作爲酬勞,晉文公不接受,請求死後用天子的葬禮,挖掘隧道埋葬自己。襄王不同意,說:「過去我們的先王得到天下,劃出方圓千里的土地叫做甸服,用它來供應上帝以及山川百神的祭祀,準備百姓萬民的用度,以便對付不服從朝廷的人和不能預料的災禍。另外還分別將土地分給了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使他們各自安定,以順應天地尊卑的法則,不至於遭受災害,先王哪裡還有什麼特別的好處呢?天子內官只有九嬪,外官也只有九等官員,只是足夠供奉天地神明罷了,難道敢放縱耳目心腹的嗜好來擾亂法度?只有生前死後的衣物和用品的顏色花紋有所不同,用以表示是百姓的君長,表明貴賤等級罷了。其他方面,天子和大家又有什麼不同?」
「現在上天降災禍給周室,我僅僅是能保住先王的成法,又因爲自己缺乏才能,辛苦了叔父,但如果頒賜先王的重典來報答私人之間的恩德,您也會一面接受一面厭惡,責備我的不是,我個人又怎敢吝惜將這葬禮賞給您呢?從前有句話說:『改變佩玉,就要改變位置。』假若您能將您的盛德發揚光大,使天下改變姓氏,使民衆官員改換衣服的顏色,爲天下創立新的制度,顯示自己的功勞,那就請直接享用天子的服物彩章來撫佑百姓。我一人即使流落到邊遠荒涼之處,又有什麼可說的呢?如果您還是姬姓,還列於公侯,還要執行先王所給予的職責,那麼只有天子才能用的隧葬禮就不能更改了。叔父如能繼續發揚美德,天子之隧葬禮自然會到來,我哪敢因個人受到恩惠就改變前人留下的重要制度來玷辱天下呢?這樣做把先王和百姓放到了什麼位置?頒布政令又有什麼用處呢?若不是這樣,叔父自己有土地,您自己挖掘隧道舉行葬禮,我哪裡能知道?」
文公於是不敢再請求,便接受田地回國去了。
【解讀】
自古以來,要想說服強大的對手改變初衷,是需要技巧的,委曲求全只會讓對方更加肆無忌憚。周襄王面對驕橫的晉文公,並沒有一味服軟,他先是搬出先王來,用「不過」、「足以」、「豈敢」三個詞說明先王對禮制很慎重,暗示晉文公不但不該請隧,就連賞賜的土地亦不宜接受;之後又站在文公的立場上,指出僭越禮制的壞處很大,而兩個「若」字連用,義正詞嚴,使晉文公陷入兩難境地。文末語帶鋒芒,周襄王一句「若不然,叔父有地而隧焉」,看似隨口而出、無可奈何,實則把文公逼入了絕境,這種以退爲進的方法,儘管語辭委婉,卻是一步緊似一步,文公於情於理都不可再堅持請隧的要求了。
此文通篇只表達不爲天子不得用隧,妙在逆筆振入,沒有一筆實寫不許,但是不許之意隨著談話的深入逐漸明晰,自然使重耳神色俱沮。宋代真德秀評價此文說:「晉文定襄王,自以爲不世之大功,其請隧也,蓋寢寢乎窺大物之漸。王目之曰『私德』,曰『私勞』,所以折其驕矜不遜之意。玩其詞氣,若優遊而實峻烈,真可爲告諭諸侯之法。」
【文史知識】
周天子的葬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