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 
張鴻漸,永平人,年十八,爲郡名士。時盧龍令趙某貪暴,人民共苦之。有范生被杖斃,同學忿其冤,將鳴部院,求張爲刀筆之詞,約其共事。張許之。妻方氏,美而賢,聞其謀,諫曰:「大凡秀才作事,可以共勝,而不可以共敗。勝則人人貪天功,一敗則紛然瓦解,不能成聚。今勢力世界,曲直難以理定,君又孤,脫有翻覆,急難者誰也!」張服其言,悔之,乃婉謝諸生,但爲創詞而去。質審一過,無所可否。趙以巨金納大僚,諸生坐結黨被收,又追捉刀人。
 
張懼,亡去。至鳳翔界,資斧斷絕。日既暮,踟躇曠野,無所歸宿。欻睹小村,趨之。老媼方出闔扉,見生,問所欲爲,張以實告。嫗曰:「飲食牀榻,此都細事,但家無男子,不便留客。」張曰:「仆亦不敢過望,但容寄宿門內,得避虎狼足矣。」嫗乃令入,閉門,授以草荐,囑曰:「我憐客無歸,私容止宿,未明宜早去,恐吾家小娘子聞知,將便怪罪。」嫗去,張倚壁假寐。忽有籠燈晃耀,見嫗導一女郎出。張急避暗處,微窺之,二十許麗人也。及門,見草荐,詰嫗,嫗實告之。女怒曰:「一門細弱,何得容納匪人!」即問:「其人焉往?」張懼,出伏階下。女審詰邦族,色稍霽,曰:「幸是風雅士,不妨相留。然老奴竟不關白,此等草草,豈所以待君子!」命嫗引客入舍。俄頃,羅酒漿,品物精潔,既而設錦裀於榻。張甚德之,因私詢其姓氏。嫗曰:「吾家施氏,太翁、夫人俱謝世,止遺三女。適所見,長姑舜華也。」嫗去。
 
張視几上有《南華經注》,因取就枕上,伏榻翻閱。忽舜華推扉入。張釋卷,搜覓冠履。女即榻捺坐曰:「無須,無須!」因近榻坐,覥然曰:「妾以君風流才士,欲以門戶相托,遂犯瓜李之嫌。得不相遐棄否?」張皇然不知所對,但云:「不相誑,小生家中,固有妻耳。」女笑曰:「此亦見君誠篤,顧亦不妨。既不嫌憎,明日當煩媒妁。」言已,欲去。張探身挽之,女亦遂留。未曙即起,以金贈張,曰:「君持作臨眺之資。向暮,宜晚來,恐傍人所窺。」張如其言,早出晏歸,半年以爲常。
 
一日,歸頗早,至其處,村舍全無,不勝驚怪。方徘徊間,聞媼云:「來何早也!」一轉盼間,則院落如故,身固已在室中矣,益異之。舜華自內出,笑曰:「君疑妾耶?實對君言:妾,狐仙也,與君固有夙緣。如必見怪,請即別。」張戀其美,亦安之。夜謂女曰:「卿既仙人,當千里一息耳。小生離家三年,念妻孥不去心,能攜我一歸乎?」女似不悅,曰:「琴瑟之情,妾自分於君爲篤。君守此念彼,是相對綢繆者,皆妄也!」張謝曰:「卿何出此言!諺云:『一日夫妻,百日恩義。』後日歸念卿時,亦猶今日之念彼也。設得新忘故,卿何取焉?」女乃笑曰:「妾有褊心,於妾,願君之不忘;於人,願君之忘之也。然欲暫歸,此復何難,君家咫尺耳。」
 
遂把袂出門,見道路昏暗,張逡巡不前。女曳之走,無幾時,曰:「至矣。君歸,妾且去。」張停足細認,果見家門。逾垝垣入,見室中燈火猶熒。近以兩指彈扉,內問爲誰,張具道所來。內秉燭啓關,真方氏也。兩相驚喜,握手入帷。見兒臥牀上,慨然曰:「我去時兒才及膝,今身長如許矣!」夫婦依倚,恍如夢寐。張歷述所遭。問及訟獄,始知諸生有瘐死者,有遠徙者,益服妻之遠見。方縱體入懷,曰:「君有佳耦,想不復念孤衾中有零涕人矣!」張曰:「不念,胡以來也?我與彼雖雲情好,終非同類,獨其恩義難忘耳。」方曰:「君以我何人也?」張審視,竟非方氏,乃舜華也。以手探兒,一竹夫人耳。大慚無語。女曰:「君心可知矣!分當自此絕矣,猶幸未忘恩義,差足自贖。」
 
過二三日,忽曰:「妾思癡情戀人,終無意味。君日怨我不相送,今適欲至都,便道可以同去。」乃向牀頭取竹夫人共跨之,令閉兩眸,覺離地不遠,風聲颼颼。移時,尋落。女曰:「從此別矣。」方將訂囑,女去已渺。悵立少時,聞村犬鳴吠,蒼茫中見樹木屋廬,皆故里景物,循途而歸。逾垣叩戶,宛若前狀。方氏驚起,不信夫歸,詰證確實,始挑燈嗚咽而出。既相見,涕不可仰。張猶疑舜華之幻弄也,又見牀臥一兒,如昨夕,因笑曰:「竹夫人又攜入耶?」方氏不解,變色曰:「妾望君如歲,枕上啼痕固在也。甫能相見,全無悲戀之情,何以爲心矣!」張察其情真,始執臂欷歔,具言其詳。問訟案所結,並如舜華言。
 
方相感慨,聞門外有履聲,問之不應。蓋里中有惡少,久窺方艷,是夜自別村歸,遙見一人逾垣去,謂必赴淫約者,尾之入。甲故不甚識張,但伏聽之。及方氏亟問,乃曰:「室中何人也?」方諱言:「無之。」甲言:「竊聽已久,敬將以執奸耳。」方不得已,以實告。甲曰:「張鴻漸大案未消,即使歸家,亦當縛送官府。」方苦哀之,甲詞益狎逼。張忿火中燒,把刀直出,剁甲中顱。甲踣,猶號,又連剁之,遂死。方曰:「事已至此,罪益加重。君速逃,妾請任其辜。」張曰:「丈夫死則死耳,焉肯辱妻累子以求活耶!卿無顧慮,但令此子勿斷書香,目即瞑矣。」天明,赴縣自首。趙以欽案中人,姑薄懲之。尋由郡解都,械禁頗苦。
 
途中遇女子跨馬過,一老嫗捉鞚,蓋舜華也。張呼嫗欲語,淚隨聲墮。女返轡,手啓障紗,訝曰:「表兄也,何至此?」張略述之。女曰:「依兄平昔,便當掉頭不顧,然予不忍也。寒舍不遠,即邀公役同臨,亦可少助資斧。」從去二三里,見一山村,樓閣高整。女下馬入,令嫗啓舍延客。既而酒炙豐美,似所夙備。又使嫗出曰:「家中適無男子,張官人即向公役多勸數觴,前途倚賴多矣。遣人措辦數十金,爲官人作費,兼酬兩客,尚未至也。」二役竊喜,縱飲,不復言行。日漸暮,二役徑醉矣。女出,以手指械,械立脫,曳張共跨一馬,駛如龍。少時,促下,曰:「君止此。妾與妹有青海之約,又爲君逗留一晌,久勞盼注矣。」張問:「後會何時?」女不答,再問之,推墮馬下而去。既曉,問其地,太原也。遂至郡,賃屋授徒焉。託名宮子遷。
 
居十年,訪知捕亡寢怠,乃復逡巡東向。既近里門,不敢遽入,俟夜深而後入。及門,則牆垣高固,不復可越,只得以鞭撾門。久之,妻始出問。張低語之。喜極,納入,作呵叱聲,曰:「都中少用度,即當早歸,何得遣汝半夜來?」入室,各道情事,始知二役逃亡未返。言次,簾外一少婦頻來,張問伊誰,曰:「兒婦耳。」問:「兒安在?」曰:「赴郡大比未歸。」張涕下曰:「流離數年,兒已成立,不謂能繼書香,卿心血殆盡矣!」話未已,子婦已溫酒炊飯,羅列滿幾。張喜慰過望。居數日,隱匿房榻,惟恐人知。一夜,方臥,忽聞人語騰沸,捶門甚厲。大懼,並起。聞人言曰:「有後門否?」益懼,急以門扇代梯,送張夜度垣而出,然後詣門問故,乃報新貴者也。方大喜,深悔張遁,不可追挽。
 
張是夜越莽穿榛,急不擇途,及明,困殆已極。初念本欲向西,問之途人,則去京都通衢不遠矣。遂入鄉村,意將質衣而食。見一高門,有報條黏壁上,近視,知爲許姓,新孝廉也。頃之,一翁自內出,張迎揖而告以情。翁見儀貌都雅,知非賺食者,延入相款。因詰所往,張託言:「設帳都門,歸途遇寇。」翁留誨其少子。張略問官閥,乃京堂林下者,孝廉,其猶子也。月餘,孝廉偕一同榜歸,雲是永平張姓,十八九少年也。張以鄉、譜俱同,暗中疑是其子,然邑中此姓良多,姑默之。至晚解裝,出齒錄,急借披讀,真子也,不覺淚下。共驚問之,乃指名曰:「張鴻漸,即我是也。」備言其由。張孝廉抱父大哭。許叔姪慰勸,始收悲以喜。許即以金帛函字,致告憲台,父子乃同歸。
 
方自聞報,日以張在亡爲悲,忽白孝廉歸,感傷益痛。少時,父子併入,駭如天降,詢知其故,始共悲喜。甲父見其子貴,禍心不敢復萌。張益厚遇之,又歷述當年情狀,甲父感愧,遂相交好。
 
【翻譯】
 
張鴻漸,永平人,十八歲,是郡里有名的讀書人。當時,盧龍的趙縣令又貪婪又兇殘,老百姓深受其苦。有個范生被他用棍棒活活打死了,范生的同學爲他鳴不平,準備到巡撫那裡去告趙縣令,求張鴻漸給寫張狀紙,並邀他一同來打這個官司。張鴻漸同意了。張妻方氏,美貌又賢惠,她聽說了這件事,便勸告張鴻漸說:「大凡秀才做事,可以一塊兒成功,但不能一起失敗。成功了則人人都要爭頭功,失敗了就紛紛逃避,不能團結起來。如今是個權勢的世界,是非曲直難以用公理定論,你孤單一人,一旦有翻覆,急難時誰來救你!」張鴻漸信服她的話,感到後悔,於是婉言謝絕了各位書生,只是給他們寫了狀子的草稿。書生們告上去,巡撫審訊了一回,判斷不出誰是誰非。趙縣令拿出一大筆錢賄賂了審案的長官,給這些書生判了個結黨的罪名,把他們抓了起來,又追查寫狀子的人。
 
張鴻漸害怕了,就從家裡逃了出來。到了陝西鳳翔境內,路費花光了。天已經黑了,他在曠野里走來走去,不知道去哪裡好。突然看見前邊有一個小村子,便趕快跑了過去。有個老太太正出來關門,看見張鴻漸,問他想幹什麼,張鴻漸把實情告訴了她。老太太說:「留你吃飯、住宿都是小事,只是家裡沒有男人,不便留你。」張鴻漸說:「我也不敢有什麼奢望,只求允許我在門裡頭借住一宿,能夠躲避虎狼也就足夠了。」老太太才讓他進來,關了門,給了他一個草墊子,囑咐道:「我可憐你無處可去,私自留你住在這裡,天亮前你就得趕快離開,恐怕我家小姐聽說了要怪罪我。」老太太走了,張鴻漸靠著牆壁打盹。忽然一陣燈籠光閃亮,只見老太太引著一位女郎出來。張鴻漸急忙躲到暗處,偷偷看去,女郎是一位二十歲左右的美人。女郎走到門口,看見草墊子,問老太太是怎麼回事,老太太如實回答了。女郎生氣地說:「一家子都是柔弱女子,怎麼能收留來歷不明的男人!」隨即問:「那人去哪兒了?」張鴻漸害怕了,出來跪伏在台階下。女郎仔細地盤問了他的籍貫姓名,臉色稍稍緩和了,說:「幸虧是知書識禮的人,留下也沒關係。可是,這老奴竟然不來報告一聲,這樣隨隨便便,哪裡是招待君子的禮節!」於是,叫老太太引客人進屋。不一會兒,便擺上了精美潔淨的酒食,飯後又拿出繡花錦被,鋪好牀。張鴻漸心中十分感激,於是私下打聽女郎的姓氏。老太太說:「我家姓施,老爺、太太都去世了,只剩下三個女兒。剛才見到的,是大小姐舜華。」老太太走了。
 
張鴻漸看見桌上有部《南華經注》,就拿來放在枕頭上,趴在牀上翻閱。忽然,舜華推門進來。張鴻漸放下書,慌忙找鞋帽,準備迎接。舜華走到牀邊按他坐下,說:「不用起來,不用起來!」於是靠著牀坐下來,羞澀地說:「我看你是個風流才子,想把這個家託付給你,所以不避嫌疑,自己向你提出來。你不會因此看不起我,拒絕我吧?」張鴻漸驚慌得不知說什麼好,只是說:「實不相瞞,我家裡已經有妻子了。」舜華笑著說:「這也看出你是個老實人,不過這沒關係。既然你不嫌棄我,明天我就請媒人來。」說完,就要走。張鴻漸探起身拉住她,她也就留下了。第二天天不亮,舜華就起來了,送給張鴻漸一些銀子,說:「你拿去做遊玩的費用吧。到了晚上,你要晚點兒來,免得被別人看見。」張鴻漸按照她的吩咐,每天早出晚歸,這樣過了半年。
 
一天,張鴻漸回來得很早,到了那個地方,村莊、房屋全都沒有了,他十分驚異。正徘徊不定時,聽到老太太說:「怎麼回來得這麼早!」一轉眼間,院落就出來了,和往常一樣,自己也已經在屋子中了,於是,他更加驚異。舜華從裡間走出來,笑著說:「你懷疑我了吧?實話對你說:我是狐仙,與你有前世的姻緣。如果你一定要見怪,那麼我們馬上分手吧。」張鴻漸貪戀她的美貌,也就安心地留了下來。晚上,張鴻漸對舜華說:「你既是仙人,千里路程也能一口氣走到吧。我離開家三年了,一直惦念我的妻子和孩子,你能帶我回一趟家嗎?」舜華聽了好像不太高興,說:「從夫妻之情來說,我自信對你一往情深。可是,你守著我卻想著別人,可見你對我的恩愛,都是假的!」張鴻漸道歉說:「你怎麼這樣說!俗話說:『一日夫妻,百日恩義。』以後,我回了家,想念你的時候,也會像今天我想念她一樣啊。如果我是個得新忘舊的人,你愛我什麼呢?」舜華才笑著說:「我的心胸很狹窄,於我,希望你永遠不忘;於別人,希望你忘了她。然而你想暫時回家一趟,又有什麼難的,你的家就在眼前啊。」
 
舜華於是拉起他的袖子走出門去,只見道路昏暗,張鴻漸畏畏縮縮不敢往前走。舜華拉著他走,不一會兒,說:「到了。你回去吧,我先走了。」張鴻漸停下來細細辨認,果然看見家門。他從倒坍的垣牆中跳進去,見屋中燈燭還亮著。靠上前用兩個手指彈叩窗戶,裡面人問是誰,張鴻漸說自己回來了。屋裡人拿著燈燭打開門,真是妻子方氏。兩人相見,又驚又喜,手拉著手走進牀帷。看見兒子睡在牀上,感嘆道:「我離開時,兒子才有我膝頭那麼高,如今長這麼大了!」夫婦依偎在一起,恍如在夢中。張鴻漸從頭至尾說了出逃後的遭遇。又問到那件官司,才知道那些書生,有的在獄中病死,有的流放遠方,於是更加佩服妻子的遠見。方氏撲到他懷裡,說:「你有了漂亮的新夫人,想來不會再惦記我這個終日哭泣、孤苦伶丁的人了吧!」張鴻漸說:「不惦記你,怎麼會回來呢?我和她雖說感情很好,但終究不是同類,只是她的恩義難忘罷了。」方氏說:「你以爲我是誰?」張鴻漸仔細一看,竟然不是方氏,而是舜華。用手去摸兒子,卻是一個消暑用的竹夫人。張鴻漸非常慚愧,說不出一句話。舜華說:「你的心我算知道了!本應該自此分別,所幸你還未忘掉我的恩情,勉強還可以贖你的罪。」
 
過了兩三天,舜華忽然說:「我想一廂情願地癡戀著你這個人,終究沒什麼意思。你天天抱怨我不送你,今天正好我要去京城,順便可以送你回去。」於是從牀頭上拿過竹夫人,兩人一起跨上去,讓張鴻漸閉上眼睛,張鴻漸只覺離地不遠,風聲颼颼。不多時,就落到了地面。舜華說:「我們從此分別吧。」張鴻漸剛要和她約定再見的日子,舜華就已經走得看不見了。張鴻漸失望地站了一會兒,就聽見村中有狗叫聲,模模糊糊看見樹木房屋,都是故鄉的景物,便順著路向家走。跳過院牆,再敲門,一切和上次一樣。方氏驚醒了爬起來,卻不相信是丈夫回來了,隔門盤問確實,才點上燈,嗚咽著出來迎接。一見面,方氏便哭得擡不起頭來。張鴻漸還在懷疑是舜華戲弄他,又看見牀上躺著一個孩子,像那天一樣,於是笑著說:「你把竹夫人又帶來了?」方氏一聽莫名其妙,生氣地說:「我盼望你回來,度日如年,枕頭上的淚痕還在。剛剛相見,你卻沒有一點兒悲傷之情,真不知你長的是一副什麼心腸!」張鴻漸看出她是真的方氏,才拉起她的手流下淚來,詳詳細細向她說明了一切。又問官司的結果,和舜華說的一樣。
 
兩人正相對感慨,忽然聽見門外有腳步聲,問是誰,卻沒人應。原來,鄉里有個惡少,一直覬覦方氏的美貌,這天晚上他從別的村子回來,遠遠地看見一個人跳牆過去,以爲一定是和方氏來約會的,就尾隨著進來了。惡少甲本來不太認識張鴻漸,只是趴在外面聽。等到方氏連連問外面是誰,他才說:「屋裡是誰?」方氏騙他:「屋裡沒人。」甲說:「我已經聽了半天了,我是來捉姦的。」方氏不得已,告訴他是丈夫回來了。甲說:「張鴻漸這樁大案還沒了結呢,即便是他回來了,也該綁了送官。」方氏苦苦哀求他,甲卻乘機逼她,話愈不堪入耳。張鴻漸怒火中燒,拿著刀直衝出去,一刀剁在甲的頭上。甲倒在地上,還在叫喊,張鴻漸又連剁幾刀,殺死了他。方氏說:「事已至此,你的罪更加重了。你快逃吧,我來頂罪。」張鴻漸說:「大丈夫死就死,怎麼能連累妻子、兒子,而求自己活命!你不要管我了,只要讓這個孩子讀書成才,我死也瞑目了。」天亮後,張鴻漸到縣裡去自首。趙縣令因爲他是朝廷追查的犯人,所以,只微微用了用刑。不久,就由郡縣押解到京城,一路上枷重銬緊,受盡折磨。
 
他們在路上遇到一個女郎騎馬而過,一個老太太拉著馬繮繩,原來是舜華。張鴻漸叫住老太太想說話,一開口眼淚就流下來了。舜華勒馬回來,用手撩開面紗,驚訝地說:「表兄,你怎麼這樣了?」張鴻漸把事情經過大致說了一遍。舜華說:「如果按表兄往日的作爲,我應當掉頭不理你,但我還是不忍心。我家離這兒不遠,也請兩位差官一起過去,我也好多少幫助一點兒路費。」幾個人跟著她走了二三里路,看見一座山村,樓閣高大整齊。女子下馬走進去,讓老太太開門請客人進去。一會兒,又擺上豐美的酒菜,好像早就準備好了的。又派老太太出去說:「家裡剛好沒有男人,張官人就多勸差官喝幾杯吧,今後路上還要二位多關照呢。已經打發人去張羅幾十兩銀子給張官人做路費,並一起酬謝兩位差官,還沒回來呢。」兩個差官暗自高興,放開量喝酒,不再說趕路的事。天漸晚了,兩個差官全都喝醉了。舜華走出來,用手一指枷鎖,鎖立即開了,拉著張鴻漸共跨一匹馬,像龍一樣飛騰而去。不一會兒,舜華讓他下馬,說:「你就在這兒下吧。我和妹妹有青海之約,因爲你耽誤了一會兒,恐怕她已經等久了。」張鴻漸問:「我們什麼時候再見面?」舜華不答,再問她,她就把張鴻漸推下馬走了。天亮後,張鴻漸打聽這裡是什麼地方,原來是太原縣。於是他到了郡城,租了間屋子以開課教學爲生。化名宮子遷。
 
張鴻漸在太原住了十年,打聽到官府追捕他的事漸漸放鬆了,才又慢慢往家裡走。走到村口,不敢馬上進村,等到夜深後才進去。到了家門口,只見院牆又高又厚,再也爬不進去了,只好用馬鞭敲門。過了很久,妻子才出來問是誰。張鴻漸低聲告訴她。方氏高興極了,連忙開門讓他進來,卻大聲呵斥說:「少爺在京城裡錢不夠用,就該早些回來,爲什麼打發你三更半夜地跑回來?」進了屋,兩人互相說了分別後的情況,才知道那兩個差官逃亡在外一直沒回來。他們說話的時候,門帘外面有一個少婦走來走去,張鴻漸問是誰,方氏答:「是兒媳。」問:「兒子呢?」答道:「到省里趕考還沒回來。」張鴻漸流著淚說:「我在外面顛簸了這麼多年,兒子已經長大成人了,想不到能接續我們家的書香,你也真是熬盡了心血啊!」話沒說完,兒媳已經燙好了酒,做好了飯,滿滿地擺了一桌子。張鴻漸真是喜出望外。張鴻漸在家住了幾天,都是藏在屋裡不敢出門,惟恐別人知道。一天夜裡,他們剛剛躺下,忽然聽見外面人聲嘈雜,有人用力捶打房門。兩人嚇壞了,一齊起來。聽見有人說:「有後門嗎?」他們更加害怕,急忙用門扇代替梯子,送張鴻漸跳牆逃了出去,方氏然後到門口問是幹什麼的,才知道是兒子中舉了,有人來報告的。方氏大喜,非常後悔讓張鴻漸逃跑了,可是再追也來不及了。
 
這天夜裡,張鴻漸在亂樹荒林中奔逃,急不擇路,天亮時,已經睏乏到了極點。開始他本來想往西走,一問路上的行人,才知道離去京城的大路不遠了。於是進了一座村子想要賣了衣服換碗飯吃。看到一所大宅門,牆上貼著報喜的條子,近前一看,知道這家姓許,是新中的孝廉。不一會兒,一個老翁從裡面出來,張鴻漸迎上去行禮,說明自己想換碗飯吃。老翁見他文質彬彬,知道他不是那種來騙飯吃的,就請他進去招待他吃飯。老翁又問他要去哪裡,張鴻漸隨口編道:「在京城教書,回家路上遇到了強盜。」老翁就把他留下教自己的小兒子。張鴻漸略略問了老翁的情況,原來是曾在京城做官的,現在告老還鄉了,新舉的孝廉是他的侄子。住了一個多月,孝廉帶了一位和他同榜的舉人回家,說是永平人,姓張,是個十八九歲的年輕人。張鴻漸因他的家鄉、姓氏都和自己一樣,暗裡懷疑他是自己的兒子,然而縣裡姓張的人很多,他就暫且保持沉默。到了晚上,許孝廉打開行李,拿出一本記載同科舉人的齒錄,張鴻漸急忙借過來仔細翻讀,發現果然是自己的兒子,不由得流下淚來。大家都很吃驚,問他怎麼回事,他才指著上面的名字說:「張鴻漸就是我。」接著,他詳細地講述了自己的經歷。張孝廉抱著父親大哭。許家叔侄在一旁勸慰,兩人才轉悲爲喜。許翁便給幾位大官寫信送禮,爲張鴻漸的官司疏通,父子倆才得以一同回家。
 
方氏自從得了兒子的喜報後,整天因張鴻漸逃亡在外而悲傷,忽然有人說孝廉回來了,她心中更加難過。不一會兒,卻見父子二人一同走進來,驚奇不已,好像丈夫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一般,她問清了事情的經過,才同大家一樣悲喜交集。甲的父親看到張鴻漸的兒子中了舉人,也不敢再有報復之心。張鴻漸格外優厚地照顧他,又從頭到尾講述當時的情況,甲父感到很慚愧,於是,兩人成了好朋友。
 
【點評】
 
這是一個講述悲歡離合的傳奇故事。主人公張鴻漸在逃亡的過程中遇見一個叫舜華的狐女,狐女收留了他並幫助他回到故鄉,躲過追捕,一門團圓。狐女舜華對張鴻漸柔情似水,卻又尊重他的情感,多情而不沾滯。「妾有褊心,於妾,願君之不忘;於人,願君之忘之也」。坦誠,灑脫,在《聊齋志異》衆多狐女形象里別具一格。後來,蒲松齡將之改編爲《聊齋俚曲》中的《富貴神仙》和《磨難曲》。
 
張鴻漸爲什麼逃亡呢?是因爲「時盧龍令趙某貪暴,人民共苦之。有范生被杖斃,同學忿其冤,將鳴部院,求張爲刀筆之詞,約其共事」。前後假如沒有狐女舜華的幫助,張鴻漸一家的苦盡甘來根本是不可能的事,反映了清初司法吏治的黑暗。結末,由於張鴻漸的兒子考中了孝廉,「父子乃同歸」,作者寫仇家甲父「見其子貴,禍心不敢復萌」。評論家馮鎮巒說:「趙知縣想已罷官,否則此筆未了清。」批評蒲松齡結尾有漏筆,很有見地。
 
方氏曰:「大凡秀才作事,可以共勝,而不可以共敗。勝則人人貪天功,一敗則紛然瓦解,不能成聚。」對於中國知識分子的劣根性的批評可謂一針見血。從《蒲松齡集》所收錄的《代三等前名求准應試呈》、《求科試廣額呈》、《請祈速考呈》、《力辭學長呈》等文看,蒲松齡在當地秀才中算是領袖人物,此言大概也是蒲松齡的切身體會和經驗之談。

作者:蒲松齡(清代)

蒲松齡(1640年-1715年),字留仙,一字劍臣,別號柳泉居士,世稱聊齋先生,自稱異史氏,山東淄川(今山東淄博)人。清代文學家、小說家。出身書香門第,早年熱衷科舉,但屢試不第,直至七十一歲才成為歲貢生。曾長期在鄉間設館教學,生活貧困。著有《聊齋志異》《聊齋俚曲》等,其中《聊齋志異》是中國文言短篇小說的巔峰之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