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/ 古代文學/ 左傳/ 桓公十八年

【原文】
 
[經]
 
十有八年春〔1〕,王正月,公會齊侯於濼〔2〕。
 
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。
 
夏四月丙子,公薨於齊〔3〕。
 
丁酉,公之喪至自齊。
 
秋七月。
 
冬十有二月己丑,葬我君桓公。
 
【注釋】
 
〔1〕十有八年:公元前694年。
〔2〕齊侯:齊襄公。濼:在今山東濟南市西北。
〔3〕桓公在齊被殺,經言「薨」,是爲本國君王諱。
 
 
【原文】
 
[傳]
 
十八年春,公將有行〔1〕,遂與姜氏如齊。申繻曰〔2〕:「女有家〔3〕,男有室〔4〕,無相瀆也〔5〕,謂之有禮。易此必敗〔6〕。」公會齊侯於濼,遂及文姜如齊。齊侯通焉〔7〕。公謫之〔8〕,以告。
 
【注釋】
 
〔1〕有行:有出行的舉動。
〔2〕申繻:見桓公六年注。
〔3〕家:指丈夫。
〔4〕室:妻子。
〔5〕瀆:褻瀆,輕慢。
〔6〕易:改變,違反。
〔7〕通:通姦。
〔8〕謫:責備。
 
 
【原文】
 
夏四月丙子,享公。使公子彭生乘公〔1〕,公薨於車〔2〕。
 
魯人告於齊曰:「寡君畏君之威,不敢寧居〔3〕,來修舊好,禮成而不反〔4〕,無所歸咎〔5〕,惡於諸侯。請以彭生除之。」齊人殺彭生。
 
【注釋】
 
〔1〕乘公:扶持桓公上車。
〔2〕公薨於車:《公羊傳》說齊襄公派彭生抱桓公上車時,故意拉折他的肋骨,所以桓公死在車上。
〔3〕寧居:安居不動。
〔4〕不反:沒能回國。
〔5〕歸咎:歸罪於某人身上。
 
 
【原文】
 
秋,齊侯師於首止〔1〕,子亹會之,高渠彌相〔2〕。七月戊戌,齊人殺子亹而轘高渠彌〔3〕。祭仲逆鄭子於陳而立之〔4〕。是行也,祭仲知之〔5〕,故稱疾不往。人曰:「祭仲以知免。」仲曰:「信也。」
 
【注釋】
 
〔1〕首止:衛地,在今河南睢縣附近。
〔2〕相:做助手,任相禮。
〔3〕轘(huàn):車裂。
〔4〕鄭子:昭公弟子儀。
〔5〕祭仲知之:祭仲知齊國不懷好意,曾勸子亹勿去。見《史記·鄭世家》。
 
 
【原文】
 
周公欲弒莊王而立王子克〔1〕。辛伯告王〔2〕,遂與王殺周公黑肩。王子克奔燕〔3〕。
 
初,子儀有寵於桓王,桓王屬諸周公。辛伯諫曰:「並後,匹嫡,兩政,耦國,亂之本也。」周公弗從,故及。
 
【注釋】
 
〔1〕王子克:莊王弟子儀。
〔2〕辛伯:周大夫。
〔3〕燕:指南燕。
 
【翻譯】
 
[經]
 
十八年春,周曆正月,桓公與齊襄公在濼地相會。
 
然後,桓公與夫人姜氏到齊國去。
 
夏四月丙子,桓公在齊國去世。
 
丁酉,桓公的靈柩從齊國運回魯國。
 
秋七月。
 
冬十二月己丑,安葬我國國君桓公。
 
[傳]
 
十八年春,桓公打算出行,於是和姜氏一起到齊國去。申繻說:「女子有自己的丈夫,男子有自己的妻子,不能夠相互間不尊重,這就叫做有禮。違反了這一點,一定會壞事。」桓公與齊襄公在濼地相會,然後帶著文姜去齊國。齊襄公與文姜私通。桓公責備文姜,文姜把這事告訴了齊襄公。
 
夏四月丙子,齊襄公宴請桓公。宴後讓公子彭生扶持桓公登車,桓公死在車上。
 
魯國人告訴齊國說:「我國國君敬畏君王的威嚴,不敢安居,所以到貴國來重修舊好。禮儀完成了他卻沒能回國,又沒有人承擔罪責,在諸侯中造成了惡劣的影響。請求殺死彭生以清除這種影響。」齊國人殺死了彭生。
 
秋,齊襄公率領軍隊駐紮在首丘,子亹前去會見,高渠彌爲輔相。七月戊戌,齊國人殺死了子亹而車裂高渠彌。祭仲到陳國迎接鄭子回國,立爲國君。這次會見,祭仲明白齊人不懷好意,所以假託生病沒去。有人說:「祭仲有先見之明所以免於難。」祭仲說:「確實如此。」
 
周公想殺死周莊王而立王子克爲天子。辛伯報告了莊王,於是幫助莊王殺死周公黑肩。王子克逃亡到南燕。
 
起初,王子克受到周桓王的寵愛,桓王把他託付給周公。辛伯勸諫說:「妾的地位同王后,庶子等同嫡子,二卿有同等權力,大城市規模與都城相等,這都是禍亂的本源。」周公沒有聽從,所以遭到禍害。

作者:左丘明(春秋時期)

左丘明(約前502年-約前422年),春秋末期魯國史學家、文學家。與孔子同時代或稍晚,曾任魯國史官。相傳為《左傳》的作者,也有學者認為《左傳》可能是戰國時期的作品。左丘明不僅創作了《左傳》,還著有《國語》,是中國古代重要的史學家和文學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