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/ 古代文學/ 左傳/ 桓公十七年

【原文】
 
[經]
 
十有七年春正月丙辰〔1〕,公會齊侯、紀侯盟於黃〔2〕。
 
二月丙午,公會邾儀父,盟於趡〔3〕。
 
夏五月丙午,及齊師戰於奚〔4〕。
 
六月丁丑,蔡侯封人卒。
 
秋八月,蔡季自陳歸於蔡〔5〕。
 
癸巳,葬蔡桓侯。
 
及宋人、衛人伐邾。
 
冬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
 
【注釋】
 
〔1〕十有七年:公元前695年。
〔2〕齊侯:齊襄公。黃:齊地,在今山東淄川東北。
〔3〕趡(cuī):魯地,當在今山東泗水縣與鄒縣之間。
〔4〕奚:當在今山東滕縣。
〔5〕蔡季:蔡桓侯封人之弟,名獻舞,時由陳國送回國,即位,爲哀公。
 
 
【原文】
 
[傳]
 
十七年春,盟於黃,平齊、紀,且謀衛故也。
 
及邾儀父盟於趡,尋蔑之盟也〔1〕。
 
夏,及齊師戰於奚,疆事也。於是齊人侵魯疆,疆吏來告,公曰:「疆埸之事〔2〕,慎守其一而備其不虞〔3〕。姑盡所備焉。事至而戰〔4〕,又何謁焉〔5〕?」
 
【注釋】
 
〔1〕蔑之盟:事在隱公元年。
〔2〕疆埸:邊境。
〔3〕其一:指自己一方的土地。備:預備、防備。不虞:意外。
〔4〕事:戎事,指外國侵略。
〔5〕謁:謁告,請示。
 
 
【原文】
 
蔡桓侯卒,蔡人召蔡季於陳。秋,蔡季自陳歸於蔡,蔡人嘉之也。
 
伐邾,宋志也〔1〕。
 
冬十月朔,日有食之。不書日,官失之也。天子有日官,諸侯有日御。日官居卿以厎日〔2〕,禮也。日御不失日,以授百官於朝。
 
【注釋】
 
〔1〕宋志:魯伐邾是違背了當年與邾國的盟約,所以強調「宋志」。
〔2〕居卿:天子日官即太史,朝位特尊,與卿相同。厎(zhǐ):杜注云:「平也,謂平歷數。」即推算。
 
 
【原文】
 
初,鄭伯將以高渠彌爲卿〔1〕,昭公惡之,固諫,不聽。昭公立,懼其殺己也,辛卯,弒昭公而立公子亹〔2〕。君子謂昭公知所惡矣。公子達曰〔3〕:「高伯其爲戮乎〔4〕,復惡已甚矣〔5〕。」
 
【注釋】
 
〔1〕鄭伯:鄭莊公。
〔2〕公子亹(wěi):昭公弟,無諡號。
〔3〕公子達:不詳。
〔4〕高伯:伯爲高渠彌之字。
〔5〕復惡:報怨。
 
【翻譯】
 
[經]
 
十七年春正月丙辰,桓公與齊襄公、紀侯相會,在黃地結盟。
 
二月丙午,桓公與邾儀父相會,在趡地結盟。
 
夏五月丙午,與齊國軍隊在奚地交戰。
 
六月丁丑,蔡桓侯封人去世。
 
秋八月,蔡季從陳國回到蔡國。
 
癸巳,安葬蔡桓侯。
 
與宋國人、衛國人攻打邾國。
 
冬十月朔,發生日食。
 
[傳]
 
十七年春,在黃地結盟,是爲了調和齊、紀兩國的關係,同時商議對付衛國。
 
與邾儀父在趡地結盟,這是重申過去在蔑地的盟約。
 
夏,與齊國軍隊在奚地交戰,是爲了邊境衝突。當時齊國軍隊入侵魯國邊境,守邊境的官吏來報告,桓公說:「邊境上的事,謹慎地守衛自己一方而防備意外的事發生。姑且儘自己的力量防備就是了。有外國軍隊入侵就與它戰鬥,又何必請示呢?」
 
蔡桓侯去世,蔡國人把蔡季從陳國召回。秋,蔡季從陳國回到蔡國,蔡國人對他非常推重嘉賞。
 
攻打邾國,是宋國的意願。
 
冬十月朔,發生日食。《春秋》沒有記載日子,這是史官失職。天子設有日官,諸侯設有日御。日官地位與卿相當,職掌推算曆象,這是合乎禮的。日御及時把日官推定的日曆,在朝廷上授給百官。
 
起初,鄭莊公準備任命高渠彌爲卿,昭公厭惡高渠彌,堅持勸阻,莊公沒有採納。昭公即位後,高渠彌害怕昭公會殺死自己,辛卯,殺害昭公而立公子亹爲君。君子說昭公對他所厭惡的人稱得上十分了解。公子達說:「高伯恐怕難逃被誅戮的下場吧,他報復怨仇太過分了。」

作者:左丘明(春秋時期)

左丘明(約前502年-約前422年),春秋末期魯國史學家、文學家。與孔子同時代或稍晚,曾任魯國史官。相傳為《左傳》的作者,也有學者認為《左傳》可能是戰國時期的作品。左丘明不僅創作了《左傳》,還著有《國語》,是中國古代重要的史學家和文學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