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[經]
十有六年春正月〔1〕,公會宋公、蔡侯、衛侯於曹〔2〕。
夏四月,公會宋公、衛侯、陳侯、蔡侯伐鄭〔3〕。
秋七月,公至自伐鄭。
冬,城向〔4〕。
十有一月,衛侯朔出奔齊。
【注釋】
〔1〕十有六年:公元前696年。
〔2〕宋公:宋莊公。蔡侯:蔡桓侯。衛侯:衛惠公,名朔。
〔3〕陳侯:陳莊公。
〔4〕向:見隱公二年《經》注。一度爲莒邑。
【原文】
[傳]
十六年春正月,會於曹,謀伐鄭也〔1〕。
夏,伐鄭。
秋七月,公至自伐鄭,以飲至之禮也〔2〕。
冬,城向。書,時也。
【注釋】
〔1〕前年冬謀送鄭厲公回國沒有成功,所以再次商議。
〔2〕飲至:見隱公五年《傳》注。
【原文】
初,衛宣公烝於夷姜〔1〕,生急子,屬諸右公子〔2〕。爲之娶於齊,而美,公取之,生壽及朔,屬壽於左公子。夷姜縊。宣姜與公子朔構急子〔3〕。公使諸齊,使盜待諸莘〔4〕,將殺之。壽子告之,使行〔5〕,不可,曰:「棄父之命,惡用子矣!有無父之國則可也。」及行,飲以酒,壽子載其旌以先,盜殺之。急子至,曰:「我之求也,此何罪?請殺我乎!」又殺之。二公子故怨惠公〔6〕。
十一月,左公子洩、右公子職立公子黔牟。惠公奔齊。
【注釋】
〔1〕烝:以下淫上。指和母輩通姦。夷姜:莊公妾,宣公庶母。
〔2〕屬:使傅之。右公子:名職。右公子之稱,緣由不詳,或雲「左右媵之子,因以爲號」。
〔3〕宣姜:即齊女。構:挑撥離間,誣陷。
〔4〕盜:指派人僞裝爲強盜。莘:衛地,在今山東莘縣。
〔5〕行:逃走。
〔6〕二公子:即左、右公子。惠公:即公子朔,桓公十三年立爲衛侯。
【翻譯】
[經]
十六年春正月,桓公與宋莊公、蔡桓侯、衛惠公在曹國相會。
夏四月,桓公與宋莊公、衛惠公、陳莊公、蔡桓侯會合攻打鄭國。
秋七月,桓公從攻打鄭國的戰役回到魯國。
冬,修築向地的城牆。
十一月,衛惠公朔逃亡到齊國。
[傳]
十六年春正月,在曹國相會,是爲了商議攻打鄭國。
夏,攻打鄭國。
秋七月,桓公從攻打鄭國的戰役回到魯國,《春秋》記載,是因爲舉行了在宗廟飲宴慶賀的儀式。
冬,修築向地的城牆。《春秋》記載,是因爲合乎時令。
起初,衛宣公與庶母夷姜通姦,生下急子,把急子託付給右公子。宣公爲急子娶齊國女子爲妻,齊女很美,宣公就自己娶了他,生了壽及朔,把壽託付給左公子。夷姜自己上吊死了。宣姜與公子朔在宣公跟前誣陷急子。宣公派遣急子出使齊國,派人僞裝強盜等在莘地,準備殺死他。壽子把這事告訴了急子,叫他逃走,急子不同意,說:「違棄父親的命令,還要兒子做什麼!要是有沒有父親的國家才能這樣做。」臨行時,壽子用酒把急子灌醉,把急子的旌旗載在自己車上走在前面,假強盜就把他殺了。急子趕到,說:「該殺的是我,他有什麼罪?請你們殺死我吧!」假強盜又殺了急子。左、右二公子因此而怨恨惠公。
十一月,左公子洩、右公子職立公子黔牟爲國君。惠公逃亡到齊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