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公孫弘以元光五年爲國士所推
①
,上爲賢良
②
。國人鄒長倩以其家貧
③
,少自資致,乃解衣裳以衣之,釋所著冠履以與之
④
,又贈以芻一束、素絲一襚、撲滿一枚
⑤
,書題遺之曰:「夫人無幽顯
⑥
,道在則爲尊。雖生芻之賤也,不能脫落君子
⑦
,故贈君生芻一束。詩人所謂『生芻一束,其人如玉
⑧
』。五絲爲
,倍
爲升,倍升爲
,倍
爲紀,倍紀爲
⑨
,倍
爲襚。此自少之多,自微至著也。類士之立功勳,效名節,亦復如之,勿以小善不足修而不爲也。故贈君素絲一襚。撲滿者,以土爲器,以蓄錢具,其有入竅而無出竅
⑩
,滿則撲之。土,粗物也。錢,重貨也
⑪
。入而不出,積而不散,故撲之。士有聚斂而不能散者
⑫
,將有撲滿之敗,可不誡歟?故贈君撲滿一枚。猗嗟盛歟!山川阻修,加以風露。次卿足下
⑬
,勉作功名。竊在下風
⑭
,以俟嘉譽。」弘答爛敗不存
⑮
。
【注釋】
①元光五年:前130年。元光,漢武帝年號。王楙《野客叢書·董仲舒公孫弘》曰:「武帝即位以來,凡兩開賢良之科,一在建元元年(前140),一在元光元年(前134),而元光五年,但詔徵吏民明當世務者,不聞有賢良之舉。」認爲「五年」系「元年」之誤。《漢書·武帝紀》曰:「(元光元年)五月,詔賢良曰:『……賢良明於古今王事之體,受策察問,咸以書對,著之於篇,朕親覽焉。』於是董仲舒、公孫弘等出焉。」但《史記·平津侯列傳》與《漢書·公孫弘卜式兒寬傳·公孫弘傳》皆作「元光五年」,如《史記·平津侯列傳》曰:「元光五年,有詔徵文學,菑川國復推上公孫弘。」《漢書·公孫弘卜式兒寬傳·公孫弘傳》曰:「元光五年,復征賢良文學,菑川國復推上弘。」且諸傳中,皆提及武帝屢舉賢良。《漢書·董仲舒傳》曰:「武帝即位,舉賢良文學之士前後百數,而仲舒以賢良對策焉。」《漢書·公孫弘卜式兒寬傳·公孫弘傳》曰:「時上方興功業,屢舉賢良。」《漢書·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上·嚴助傳》曰:「(武帝)時征伐四夷,開置邊郡,軍旅數發,內改制度,朝廷多事,屢舉賢良文學之士。」故本條中公孫弘舉賢良時間或亦可靠。國士:一國之內才能出衆之人。按照西漢察舉制度,只有地方主要官吏才有資格舉薦人才,故此指地方主要官吏。
②上:通「尚」,尊崇。賢良:即賢良方正,亦稱賢良文學,漢代取士選官科目之一,徵召文墨才學之士(另一科目爲孝廉,注重士人品質德行)。其制始於漢文帝二年(前178)。《史記·文帝紀》曰:「(文帝曰)乃十一月晦,日有食之,適見於天,菑孰大焉!朕獲保宗廟,以微眇之身託於兆民君王之上,天下治亂,在朕一人,唯二三執政猶吾股肱也。朕下不能理育羣生,上以累三光之明,其不德大矣。令至,其悉思朕之過失,及知見思之所不及,丐以告朕。及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,以匡朕之不逮。」漢武帝建元元年(前140),正式奠定了漢代以儒取士的察舉制度。《漢書·武帝紀》曰:「(武帝)詔丞相、御史、列侯、中二千石、二千石、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。」武帝後,賢良專指飽學儒生。《漢書·東方朔傳》曰:「武帝初即位,征天下舉方正賢良文學材力之士,待以不次之位,四方士多上書言得失。」漢代察舉分常科與特科。特科無固定時間和規定,因需而設,其中又分爲時常徵召的賢良方正、賢良文學以及不常徵召的明經、明法、至孝等。高承《事物紀原·學校舉貢·賢良》曰:「漢唐逮今,取士之制有賢良方正茂材異等六科,謂之制舉,亦曰大科,通謂之賢良,其制蓋自漢文帝始。《史記·文帝紀》:二年十二月日食,令舉賢良方正,能直言極諫,以輔不逮。……《事始》則謂自孝武策仲舒始,非也。」許倬雲《萬古江河:中國歷史文化的轉折與開展》說:「漢武帝時代,察舉尚未制度化。然而,朝堂之上,有各種不同出身的人物;地方長吏,有當地的賢豪,甚至由當地人士出任二千石(例如,會稽的朱買臣)。」「察舉制度與文官制度相輔而行,從此中國有了一個相當專業的官僚階層。而這一階層,相對於世襲貴族,又是開放的,可以不斷吸納有用的人才,相對程度地保持一定的質量。這一文官集團,經由察舉制度,也在相當程度上代表地方參加中央政府的統治機制。以此特質,漢代的文官政府對於皇權,有時是共生互利,有時又是對抗制衡。」
③國:指公孫弘故鄉菑川國,漢初屬齊,文帝十六年(前164)封菑川王賢,都劇城(今山東壽光南)。鄒長倩:人名,生平不詳。
④釋:解開,脫下。
⑤芻(chú):餵牲口用的草。韓愈《弩驥》詩曰:「渴飲一斗水,飢食一束芻。」禭(suì):古代絲縷的計量單位,兩
爲一禭。撲滿:儲蓄錢幣用的器具,一般爲陶製,只有入口而無出口,蓄滿後只有摔破才能將錢幣取出,故稱。
⑥幽:幽暗,不遇。亦意在野。顯:顯耀,顯貴。亦意在朝。
⑦脫落:輕慢失度,不以爲意。
⑧「生芻一束,其人如玉」:語出《詩經·小雅·白駒》末段,詩曰:「皎皎白駒,在彼空谷。生芻一束,其人如玉。毋金玉爾音,而有遐心!」這是首別友思賢的詩,末段表達了依依別情,更借賢人的高潔身份,襯托別後之眷眷。「生芻一束,其人如玉」,由芻及人,本爲告誡賢者,應欣然接受主人的簡陋款待,因爲他的品德如白玉般完美。亦即不可因爲賢者貧賤便輕視他。《後漢書·周黃徐姜申屠列傳》徐稚傳曰:「及(郭)林宗有母憂,稚往吊之,置生芻一束於廬前而去。衆怪,不知其故。林宗曰:『此必南州高士徐孺子也。《詩》不云乎,「生芻一束,其人如玉」。吾無德以堪之。』」生芻,青草,新割的草。
⑨「五絲爲
(niè)」以下五句:
、升、
(zhì)、紀、
(zōng),均爲古代絲縷的計量單位。而絲縷的計量有不同說法。《抱經堂叢書·西京雜記》盧文弨本注曰:「案以下所云,唯
爲八十縷,與古合。古亦以八十縷爲升,今則雲十絲;與
、紀、禭之名,他書多未經見。《埤雅》全載之。」《史記·孝景本紀》曰:「令徒隸衣七
布。」《索隱》注曰:「七
,蓋今七升布,言其粗,故令衣之也。」《正義》注曰:「
,八十縷也,與布相似。七升布用五百六十縷。」許慎《說文解字》「糸部」曰:「綹,緯十縷爲綹。」「
,綺絲之數也。《漢律》曰:綺絲數謂之
,布謂之總,綬組謂之首。」《三國志·魏書·方技傳》杜夔傳曰「其好古存正莫及夔」。裴松之注引《馬鈞傳》曰:「(鈞)爲博士,居貧,乃思綾機之變,不言而世人知其巧矣。舊綾機五十綜者五十躡,六十綜者六十躡,先生患其喪功費日,乃皆易以十二躡。」(「躡」通「
」。)陳直《兩漢經濟史料論叢·關於兩漢的手工業》說:「足證至三國時,五絲爲躡,倍紀爲總(
)的名稱,尚沿用不廢。」
⑩竅:孔,洞。
⑪ 重貨:貴重的財物。貨,財物。《尚書·洪範》曰:「一曰食,二曰貨,三曰祀。」孔穎達疏曰:「貨者,金玉布帛之總名,皆爲人用。」《荀子·富國》曰:「等賦府庫者,貨之流也。」楊倞注曰:「錢布龜貝曰貨也。」許慎《說文解字》「貝部」曰:「貨,財也。」
⑫ 聚斂:搜刮錢財。散:布施。
⑬ 次卿:或爲公孫弘之字,但《漢書》本傳未載其字,《史記》本傳載弘「字季」。
⑭ 竊:謙辭,私自。下風:風向的下方,喻意處於下位或劣勢。此爲謙辭。
⑮ 爛敗:破碎腐爛。依《史記·平津侯主父列傳》所載,元光五年(前130)時,公孫弘應年已七旬,再次舉賢良。傳曰:「建元元年(前140),天子初即位,招賢良文學之士。是時弘年六十,征以賢良爲博士。使匈奴,還報,不合上意,上怒,以爲不能,弘乃病免歸。元光五年,有詔徵文學。菑川國復推上公孫弘。弘讓謝國人曰:『臣已嘗西應命,以不能罷歸,願更推選。』國人固推弘,弘至太常。太常令所征儒士各對策,百餘人,弘第居下。策奏,天子擢弘對爲第一。召入見,狀貌甚麗,拜爲博士。」
【翻譯】
公孫弘在元光五年被菑川國的主要官吏推舉爲賢良文學。菑川國人鄒長倩知道他家境貧寒,沒有什麼財產,就解下身上的衣裳給他穿上,脫下戴的帽子和穿的鞋子送給他,又贈送他一把青草、一禭白色的絲,還有一枚撲滿,並且寫了封信給他說:「一個人不管是默默無聞還是成名顯貴,只要有道德就是尊貴的。即使你像剛割下的青草一樣卑賤,也是不能因此輕慢的君子,所以就送你新割下的青草一把。這就是詩人所說的『生芻一束,其人如玉』。五縷絲爲一
,兩
爲一升,兩升爲一
,兩
爲一紀,兩紀爲一
,兩
爲一禭。這是積少成多,從細微到顯著的道理。士人建功創業,弘揚名聲節操,也正是如此,不要以爲善小無足輕重就不願去做。所以送給你白色的絲一禭。撲滿,是用土做成的器物,用來儲蓄錢財,它只有入口而沒有出口,錢幣存滿了就摔破它。土是粗糙的東西。錢是貴重的財物。只知道收入而不知道付出,只知道積蓄而不知道發散出來,所以要摔破它。有的人只顧搜刮錢財卻不會散財消災,就要遭到撲滿被摔碎那樣的命運,這難道不應該引以爲戒嗎?所以就贈送給你撲滿一枚。這是多麼重要的事啊!山川阻隔,前路迢迢,而且還要風餐露宿。次卿足下,願你發憤努力,成就功名。我在這裡等待你聲名遠揚的一天。」公孫弘的回信已經破碎腐爛,不存在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