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敬王十年,劉文公與萇弘欲城周[1],爲之告晉。魏獻子爲政[2],說萇弘而與之,將合諸侯。衛彪傒適周[3],聞之,見單穆公曰:「萇、劉其不歿乎?《周詩》有之曰:『天之所支,不可壞也。其所壞,亦不可支也。』昔武王克殷而作此詩也,以爲飫歌,名之曰《支》,以遺後之人,使永監焉。夫禮之立成者爲飫[4],昭明大節而已,少典與焉。是以爲之日惕,其欲教民戒也。然則夫《支》之所道者,必盡知天地之爲也,不然不足以遺後之人。今萇、劉欲支天之所壞,不亦難乎?自幽王而天奪之明,使迷亂棄德,而即慆淫[5],以亡其百姓,其壞之也久矣。而又將補之,殆不可矣!水火之所犯猶不可救,而況天乎?諺曰:『從善如登,從惡如崩。』昔孔甲亂夏,四世而隕;玄王勤商[6],十有四世而興;帝甲亂之,七世而隕[7];后稷勤周,十有五世而興。幽王亂之十有四世矣,守府之謂多,胡可興也?夫周,高山、廣川、大藪也,故能生是良材,而幽王盪以爲魅陵、糞土、溝瀆,其有悛乎[8]?」
單子曰:「其咎孰多?」曰:「萇叔必速及,將天以道補者也。夫天道導可而省否,萇叔反是,以誑劉子,必有三殃:違天,一也;反道,二也;誑人[9],三也。周若無咎,萇叔必爲戮,雖晉魏子亦將及焉。若得天福,其當身乎?若劉氏,則必子孫實有禍。夫子而棄常法,以從其私慾,用巧變以崇天災,勤百姓以爲己名,其殃大矣。」
是歲也,魏獻子合諸侯之大夫於狄泉,遂田於大陸[10],焚而死。及范、中行之難,萇弘與之,晉人以爲討,二十八年,殺萇弘。及定王,劉氏亡。
【注釋】[1]劉文公:周大夫,名卷。萇弘(cháng hóng):周大夫。城周:東周的王都是周公所營建的洛邑,亦稱「王城」。王子朝叛亂時,敬王避居王城東郊,至此打算爲避居處修建城牆。
[2]魏獻子:晉國大夫魏舒。
[3]彪傒(xī):衛國大夫。
[4]飫(yù):飫禮,站立行禮。
[5]慆淫:享樂過度;怠慢放縱。
[6]孔甲:夏代國君。玄王:傳說中商族的始祖契。
[7]帝甲:商代國君。隕(yǔn):古同「殞」,死亡,滅亡。
[8]溝瀆:水溝;河川。悛(quān):本義停止;改變。
[9]誑(kuáng)人:欺瞞、誑惑他人。
[10]大陸:晉的一處湖泊,在今河北隆堯、巨鹿、任縣三縣之間,今已淤爲平地。
【翻譯】周敬王十年,劉文公與萇弘打算爲周王的居處築建城牆,爲此求助於晉國。當時晉國由魏獻子主管國家政事,他對萇弘很有好感就答應了他的要求,準備集合諸侯共同營築。衛國的彪傒來到周,聽說了這件事,謁見單穆公說:「萇弘和劉文公豈不是將要被殺死了嗎?《詩》上說:『上天所支持的,誰也破壞不了;上天想毀壞的,誰也支持不住。』過去武王消滅商朝時而作了這首詩,並把它作爲王公宴饗時的樂歌,名爲『支』,以此留傳給後世之人,使他們永遠記住這個道理。王公們宴飲時站立行禮的禮儀爲飫,主要爲了顯揚隆重的禮節而已,故而所配的樂曲不多。因此爲之天天戒懼,這是在教育民衆要警惕。可見,《支》這首詩所說的,就是一定要完全領會天地的意圖,否則不足以留傳給後世之人。現在萇弘、劉文公要支持上天所破壞的,不是很困難嗎?自從周幽王被上天剝奪了辨別是非的能力,使他迷惑淫亂而毀棄德行,過度享樂,喪失了自己的百姓,王室遭到毀壞已經很久了。此時他們再來補救,恐怕是不行了。水火所造成的災禍尚且不能挽救,何況是上天所降的災禍呢?諺語說:『行善如登山,作惡似土崩。』過去孔甲擾亂夏代國政,傳襲四代就滅亡了;玄王振興商朝,傳了十四代還很興旺;帝甲擾亂殷政,傳了七代就滅亡了;后稷振興周族,傳了十五代還很興旺。幽王擾亂周政已經十四代了,能守住現有的家當已屬幸甚,怎麼可能興盛呢?周室猶如高山、長河和大澤,所以能產生那些優秀的人才,而幽王把它破壞成禿陵、水溝和淺潭,還會培養出俊傑嗎?」
單穆公說:「他倆誰的罪過多?」彪傒說:「萇弘必定會很快遭殃,因爲他要修補上天所毀壞的東西。天道是引導可行而排斥不可行的,萇弘的行爲與此相反,而且還誑惑劉文公,因而必定會遭到三方面的災殃:違背上天,這是其一;逆轉常度,這是其二;誑惑他人,這是其三。周若想沒有災難,萇弘必定要被處罰,即使是晉國的魏獻子也將受牽累。如果有幸得到天降福祉,恐怕他自身仍不能倖免。至於劉文公,一定是他的子孫來承當災禍。作爲王公大夫而拋棄常法,以此來順從自己的私慾,耍小手腕來加重天災,勞頓百姓爲自己樹立名望,這罪過可就大了。」
這一年,魏獻子在狄泉召集各諸侯的大夫,就在大陸澤田獵,不幸遭遇大火而被燒死。到范氏、中行氏作亂之時,萇弘參與此事,晉人以此爲藉口向周興師問罪。周敬王二十八年,萇弘被殺。到了周定王時,劉氏被滅族。